丽江旅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11日召开,通过了以下议案:
1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丽江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信用借款6,000万元,借款期限一年,按季付息,到期后以公司营业收入一次性归还。
2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抵押借款2,000万元,借款期限两年。